12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市区道路通行能力,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市中心区的交通压力,**市区车辆、行人的安全、有序通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部分道路实施单向交通。
据介绍,此次我市部分道路实施单向交通,主要针对目前市区存在的交通拥堵路段,本次单向交通组织是在原市中心区单向交通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支路、街巷道路,充分发挥市中心道路交通微循环的能力。
为了设计的方案更加切合实际和科学合理,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486—2015,在西二条路以东、东三条路以西、日照街以南、平安街以北部分道路对机动车实施单向交通组织,非机动车、行人除外。
同时,交警部门规定了单向交通道路及机动车通行方向,解放路(自北向南通行)、西小太平路(自南向北通行)、南小日照街(自东向西通行)、北小景福街(自西向东通行)、北小七星街(自西向东通行)、南小七星街(自东向西通行)、北小爱民街(自西向东通行)、西小一条路(自北向南通行)、东小二条路(自北向南通行)、东小三条路(自南向北通行)等街巷道路。
据了解,交警部门在实施单向交通的路段,设置了260余块交通标志,请广大驾驶员行驶到以上实行单向交通的路段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指示标志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