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过去一年楼市的相关政策和调整,可以清晰地看到一种思路,即稳定-调整政策-建立新制度。
稳定:过去一年,全国百座城市发布了限购、限售、限商、限贷等调控手段,目前达到的效果是一二线城市房价不仅稳定了,且有小幅度下降。三四线城市房价商品房的销售需求趋于稳定。投机炒房已经成为过去式,如果要继续坚持自己的炒房思路,将比过去承担更大的风险。
调整政策: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根据各自城市实情,制定相关限购、限售、限贷等政策,因地制宜,科学管控调整当地楼市。区域限售限购,平衡城市发展,不仅在调整楼市发展,也在平衡着城市各区域的未来规划和发展。建立新制度:建立一种新的楼市制度不是一日之功,过去一年中的各种政策制定与调整,完成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楼市稳定都是在为建立新制度做的准备和铺垫。在现状下可以认为,建立新制度的窗口期已经到来,也就是自十九大以来反复被提到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 即能长期**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早在今年2月,住建部就表示“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目的就是“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十九大之后,住建部长王蒙徽表示近期重要的五个工作:
1.是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在12个人口净流入的城市开展住房租赁的试点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2.加快推进住房**和供应体系建设,我们支持北京和上海开展共有产权的住房试点,多渠道、多方式为住房群体提供住房需要;
3.统筹规划大中小城市的空间布局和设施配套,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能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同时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
4.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始终保持高压严查的态势,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曝光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5.研究建立房地产的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的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市场的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分析,指导地方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
这5项工作可以看到一种立体的有效的长效机制的基本雏形,但具体能合适建立,并成熟运用,这还需要时间和智慧。而在楼市稳定的当下,还有一个过去一直被提及但未被提上日程的手段——税收手段,即*近反复被提及的房产税。前不久,社科院建议明年将房产税纳入立法议程,国家***系你问发言人毛盛勇也提到了利用税收手段进一步完善楼市制度,可以预见,房产税将会在不久后提出。但具体如何收、范围如何,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2018年注定是一个比较平稳的改革和调整期,土地拍卖制度的优化和改革也刻不容缓,明年如何发展,还需要时间来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