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列入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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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进入试点名单,成为哈市*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据了解,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均属于新增配电网。

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内,社会资本可获取新增配电网的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从事配电网业务、经营配电网,使得配电网运营权**集中于国家电网企业,这也意味着我国一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家垄断配售电业务格局的打破。

依据《通知》,新增配电网项目将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订协议。任何**部门不得直接指定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通过非竞争性方式要求获取项目控股权。电网企业拟参与的试点项目,应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据悉,今后松花江避暑城等试点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应当承担国家规定的**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叉补贴,由配电公司代收、**电网企业代缴。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得以试点名义变相享受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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